休息日通訊軟體派工 恐1則算4小時加班費
通訊軟體讓生活更便利,但也衍生出不少問題!像是下班時間,接到長官指令,到底算不算加班?對此,勞動部提醒勞僱雙方,在去年底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加班費算法改變,可能會發生一封訊息要付「4小時加班費」的情況。
勞動部進一步解釋,若勞工下班後或休息日,被僱主用通訊軟體要求工作,勞工可以自己記錄下被要求工時的起訖時間,並截圖雙方對話、通話紀錄等證明,向僱主要求補登工時,若僱主耍賴,勞工可向1995檢舉專線申訴,經調查後若有發現僱主違法,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提醒,一例一休實施後,休息日未滿4小時的加班,要以4小時計算,以此類推;雖然目前還沒有正式統計,關於勞工以通訊軟體加班情形,但過去曾有勞工因為通訊軟體加班,被認定是過勞死,也有勞工以對話紀錄成功申請加班費。因此,勞工休息日收到通訊軟體派工,還要求要在當天內完成,就可能發生「付加班費」的情況。
(圖片來源: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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