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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團成員交保 北檢認有串供逃亡之虞提準抗告
2026-03-05 19:00:50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5日電)針對北院將涉及太子集團洗錢案的8名在押被告分以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北檢表示,倘被告等人具保在外,將有串供、逃亡之虞,於今天下午6時向北院合議庭提起準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昨天依洗錢等罪起訴主嫌陳志等62人、13家公司,並將王昱棠、辜淑雯、陳麗珊、李守禮、邱子恩、林揚茂、鄭巧枚、陳韋志及王俊國等9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昨晚裁定9人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進行科技監控。 對此,北檢針對王昱棠、辜淑雯、陳麗珊、李守禮、邱子恩、林揚茂、鄭巧枚、陳韋志等8人的交保處分提起準抗告。 北檢表示,王昱棠等8人均否認犯行,審酌本案參與洗錢的共犯人數眾多,尚有共犯在逃且遭通緝,且為跨國性的龐大犯罪結構,集團內部上下之間具有支配從屬關係,倘若被告等人具保在外,極易遭受犯罪組織上層人員或在逃共犯唆使,進而改變供述或證詞,不利於將來審判程序交互詰問的進行,而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檢表示,再者,本案洗錢金額高達上百億元,嚴重危害台灣金融秩序及國際形象,被告等人經手洗錢的現金、豪車、豪宅、虛擬貨幣等財物,價值自數千萬乃至上億元,為社會輿論矚目,核與原處分命被告等人所提出僅50萬元至500萬元的保證金,顯不成比例。 北檢認為,縱使搭配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替代羈押措施,仍不足以擔保被告等人逃亡及勾串的風險,因此有羈押的必要。 檢方調查,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陳志等人自民國105年起在台灣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 檢方查出,陳志等人以實質掌控在18個國家所設立的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另利用自行開發的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台灣境內,購買名車、精品等物,並支應太子集團在台灣境內所需支出。 檢方統計,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金額總計高達107億9076萬5905.37元。(編輯:張銘坤)1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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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涉收賄走私加熱菸 一審判8年、沒收犯罪所得
2026-03-05 17:07:00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5日電)航空警察局陳姓員警違法放行走私集團成員夾帶加熱菸入境。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陳姓航警與楊姓女子達成協議,利用陳男工作之便走私加熱菸,事後由楊女依成功走私加熱菸數量,以每條新台幣50元至150元不等計算給付陳男賄賂。 陳男去年9月11日違法放行楊女、巫女自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區夾帶加熱菸品入境時,被關務署台北關人員發覺攔阻,經專案小組追查,破獲楊女等11人組成的走私集團,經查楊女等人在去年4月29日至9月11日間共走私加熱菸26次,數量逾9000條。 桃檢認為,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等罪嫌,楊女等11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及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等罪嫌,去年10月間偵結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收賄包庇犯罪,有損官箴、國家法益和社會治安,破壞公務正常運作及執行之公正性,今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95萬2600元。 其餘楊女、巫女等11人,則依共同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共同犯輸入私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至1年6月不等,緩刑5年並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皆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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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涉鬥毆致死案纏訟20多年 劉正富無罪確定
2026-03-05 16:35:30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5日電)屏東男子劉正富遭控20多年前涉鬥毆造成1死被判9年定讞,而後歷經再審判無罪、再更一審判有罪、再更二審又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天以罪疑唯輕、無罪推定駁回檢方上訴,劉無罪確定。 全案起因屏東縣萬巒鄉阮姓、林姓少年民國93年間因感情糾紛遭男子林聖賢毆打,心有不甘向周姓男子哭訴,周男召集阮姓、林姓少年等18人,約林聖賢8月20日凌晨談判,對方約來包括死者包男等8人。周男陣營人馬下車後,便持鐵條、棍棒等追打林聖賢等人,其中包男遭打致重傷送醫不治。 案發後8個月,林姓少年舅舅劉正富被多名死者友人指認涉案,劉矢口否認到場參與。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二審改依殺人罪判刑20年,更一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期間,劉正富親友不斷提出他不在場證明,全案經檢方三度提非常上訴遭駁回,冤平會則協助聲請再審獲准,高雄高分院再審後認為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再發回。高雄高分院再更一審依傷害致死罪改判8年4月徒刑,劉正富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再度發回更審。 113年12月,高雄高分院再更二審宣判,法官以指認程序有違規等理由,判劉無罪。合議庭考量,此案指認程序違反指認規範、無法排除指認錯誤風險,及檢方並未提出其他具體積極事證足以證明劉正富犯罪,應判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基於罪疑唯輕、無罪推定原則,今天駁回檢方上訴,劉無罪確定,纏訟20多年的官司終於落幕,劉可聲請刑事補償。(編輯:張銘坤)1150305
黑幫台中組假中國公安詐騙機房 半年詐數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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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台中組假中國公安詐騙機房 半年詐數千萬元
2026-03-05 14:45:30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5日電)刑事局破獲竹聯幫成員在台中架設多處詐騙機房,並假扮中國公安恐嚇香港民眾跟海外華人,半年就詐得數千萬元,警方循線逮捕張姓主嫌和幕後金主等15人,其中10人聲押獲准。 刑事局南部詐欺偵查中心偵辦詐欺案時,發現竹聯幫承信會25歲張姓男子與28歲林姓幫派份子等人在台中市豐原、太平、北屯等區架設詐騙機房,並假扮中國大陸公安大量發話給香港民眾及海外華人,以「涉犯重大刑案,未配合匯款監管財產,將會送至內地受審」等具威脅性說詞,恐嚇受話民眾。 警方查出,機房成員甚至身著公安制服開視訊以取信被害人,被害人在恐慌下只好配合匯款,殊不知在通訊設備彼端,受理報案的竟是假公安。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表示,警方經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待蒐證完畢於去年11月、今年1月前往台中市豐原區、北屯區、太平區等處機房攻堅,當場逮捕張姓、林姓幫派成員與機房成員共13人,查扣手機32支、平板2台、筆電4台、現金新台幣14萬3200元、市價400多萬元賓士車、工作隔音箱等證物。 警方初步調查,機房成立約半年多,已詐騙多名華人得逞,初估不法獲利高達數千萬元。警方今年1月份溯源查緝金主與另一名機房幹部到案,全案將張嫌等15人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送交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其中10人獲准。(編輯:李亨山)1150305
資策會控高虹安侵權刑事自訴案 智商法院4/16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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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策會控高虹安侵權刑事自訴案 智商法院4/16宣判
2026-03-05 14:13:1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資策會認為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侵害資策會著作權,提起刑事自訴。一審認定提告已逾6個月的告訴期間,判決不受理。資策會提上訴。二審智商法院今天辯論終結,定4月16日宣判。 高虹安庭上表示,她第一份工作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當時主管指派她赴美並鼓勵攻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機械工程博士。她於民國102年間申請資策會國際人才培育計畫並獲補助,完成113頁博士論文提交校方後,指導教授也曾將論文簡報寄送給資策會人員。她表示,過去與資策會互動良好,如今卻在司法上對立,讓她感到難過。 針對今天出庭作證的資策會前執行長卓政宏說法,高虹安當庭提出自己於109年12月28日至111年9月20日擔任立委期間與卓政宏的對話紀錄,指出卓政宏早在110年10月即已知悉學者翁達瑞提出的博士論文爭議,並曾向經濟部技術處報告,但卓政宏在庭訊中卻表示未看過相關說法,也未與技術處邱姓處長討論此事,證詞明顯矛盾、不可信。 高虹安並表示,卓政宏曾於111年9月17日未受邀即前往立法院,在會議中配合民進黨立委質詢內容對她提出批評。她認為卓政宏今天證詞是為提告而產生的說詞,她與辯護人請求法院駁回資策會上訴;若法院做出不利判決,請求考量被告審級利益,撤銷原判決並發回台北地院更審。 卓政宏庭上表示,他確實沒看過高虹安的論文,他認為以學術倫理角度,論文應註明引用或參考資料,並不用取得著作權人授權,難道引用愛因斯坦的說法,還要去問愛因斯坦。本件是因111年9月初有媒體報導,高虹安抄襲論文,資策會比對後認定,高虹安涉違反著作權重製,才決定提告。 資策會委任律師表示,高虹安為完成自身博士學位及論文目的,未經資策會同意即擅自利用為其論文的一部分,明顯侵害資策會著作權,請求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不予宣告緩刑。 全案緣於資策會指控,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及侵害資策會著作權,其中1篇期刊論文重製比例約8成、另1篇約3成,並於111年10月25日向台北地院提起刑事自訴。雙方曾進行兩次調解,但資策會後來具狀表示無調解必要,調解破局,案件回到訴訟程序。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旅美教授陳時奮(化名「翁達瑞」)於110年10月18日在臉書發文指控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期刊文章,資策會當時即知悉並派國會聯絡人與高虹安聯繫,經濟部技術處處長邱求慧也曾聯絡。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隨後進行論文比對,認為雖有抄襲問題,但因未實際應用於商業使用而決議不處理。 一審法院認為資策會早於提起自訴前6個月即已知悉相關事實,仍於111年10月25日才提告,已逾6個月告訴期間,因此判決不受理。(編輯:張銘坤)1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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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刑大破獲組織化販毒集團 7人遭羈押
2026-03-05 12:39:45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5日電)高雄刑事警察大隊破獲以23歲徐姓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集團分工明確宛如公司,並利用少年販毒標榜24小時外送,區域遍及高雄各區,警方逮捕徐男等20人,其中7人遭聲押獲准。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23分隊偵辦多起毒品案,經分析相關資料,並以科技設備搜索採證犯嫌手機資料,陸續掌握販毒集團犯嫌相關身分、車輛、犯罪事證,與少年隊、新興、苓雅、仁武分局、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俊宏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掌握犯嫌等人行蹤與毒品藏匿地點,去年間陸續發動多次搜索拘提,並發現販毒集團具有明確組織分工,使用網路通訊軟體作為集團成員聯絡工具,且利用少年販毒,標榜「24小時」外送服務,吸引買家下單購毒。 警方調查,集團由俗稱小蜜蜂的外送人員駕車前往買家指定地點完成毒品交易,販毒區域遍及高雄市各區,集團成員計有外送員、控台人員、毒品倉管人員、毒品埋包人員、車輛整備人員、線上客服人員、贓款收水手、幕後管理員等角色,分工明確。 警方共查緝23歲徐姓嫌犯等20名犯嫌到案,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41包、毒品咖啡包1000多包、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油2瓶、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100多顆、第三級毒品一粒眠2包、第二級毒品大麻加熱菸1支、贓款新台幣24萬元、權利車3部、空煙彈殼1包、口味香精10瓶等。 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販毒集團中徐嫌等7人經檢察官聲押後,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編輯:李亨山)11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