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條款」拍板 過失致死最重判10年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49死,包商李義祥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依據《刑法》過失致死罪責,最高判刑5年,輿論質疑罰則太輕。行政院也在今(22)日拍板,將《刑法》的過失致死罪增訂3種刑期級距;最高刑責也從原本的5年有期徒刑,拉高到10年。
雖然這項刑法修正草案被稱為「李義祥條款」,不過即使通過立法院審議,也不能溯及既往,因此太魯閣事件李義祥並不適用,但仍期盼能透過修法,提高公共安全意識。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說:「在這次的修法區分了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及侵害法益結果的程度,就過失致死罪加重處罰刑度,最嚴重的過失致死罪刑度可以判到十年。」
延伸閱讀
- 卸任前東正線通車 林佳龍:了結心願2021/04/19
- 台鐵罹難者家屬領遺物 痛批程序繁瑣2021/04/29
- 太魯閣號善款管委會 災民代表僅2人2021/04/19
- 太魯閣號事故台鐵代位求償 擬每名罹難者1570萬2021/04/27
- 太魯閣號事故 花蓮縣府募得逾1500萬元2021/04/23
- 李義祥「過失致死」害49命最高判5年 蔣萬安提修法2021/04/21
- 李義祥.阿好移審地院 延押3個月禁通信2021/04/21
- 台鐵事故 台積電捐9400萬換救難裝備2021/04/29
- 台鐵臨軌工程全面停工 估5/15前復工2021/04/28
- 太魯閣號事故賠償金 罹難者至少3070萬2021/04/28
- 「李義祥條款」過失致死擬修法重判10年 政院今審議2021/04/22
- 李義祥.阿好今移審地院 續押與否受矚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