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菜吃不完冰起來就好?專家揭迷思教食物保存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28日電)過年期間常有豐盛年菜吃不完,許多人習慣將剩菜放進冰箱,隔餐加熱食用,竹市衛生局及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營養師彙整常見食物保存迷思,盼民眾都能吃得美味又安心。
年夜飯講求豐盛,但往往當餐吃不完,常出現整個春節假期反覆加熱隔夜菜繼續食用情形,但新竹市衛生局表示,年菜放隔夜不僅會讓營養流失,還可能把病菌一起吃下肚,甚至導致食物中毒。
關於常見的食物保存錯誤觀念,竹市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營養師指出,以前長輩常說「熱菜不能放冰箱」,攝氏7至60度為食物危險溫度帶,微生物會在此區間內快速生長繁殖,建議食物不燙手時就應盡快放入冰箱中加蓋保存。
營養師表示,一般家用冰箱冷藏溫度應保持在7度以下,冷凍應低於零下18度,在冰箱中保存的食物僅能延緩細菌的孳生而非抑制生長。
竹市衛生局提醒,食物冷藏最多不宜放超過3至4天,冷凍也應小於6個月,購買食材後應留意包裝標示,依照冷藏、冷凍等指示進行存放,避免因存放過久引起變質。
衛生局表示,當食物中心溫度加熱至75度以上並保持至少30秒,才可確保殺死大部分的致病菌,鼓勵將未吃完的食物分裝成小份量,減少反覆加熱次數,並用乾淨湯匙舀取剩菜以降低微生物孳生的機會。
網路上常流傳「吃隔夜菜容易產生亞硝酸鹽會致癌」,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營養師指出,亞硝酸鹽本身不致癌,亞硝根需與二級胺結合才可形成具致癌性的亞硝胺,而這樣的食物多半出現在發酵性食物及細菌污染的食物當中。
營養師建議,盛裝食物時應使用玻璃或不鏽鋼容器,避免塑膠容器遇熱釋放有害物質,並確保容器密封,防止食物變質與異味污染。
衛生局提醒,年節食材眾多,若出現異味、變色或口感異常,應立即丟棄、避免食用,若發生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應儘速就醫,另也呼籲民眾適量採買、掌握食物正確的保存技巧,才能讓年菜吃得安心、吃得健康。(編輯:林恕暉)1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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