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重裁!嫌50萬元交保 增列7條件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身亡,鄭姓嫌犯因為被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對此台南高分院5月1號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嘉義地方法院。
如今最新的判決出爐,一樣以5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並且要遵守七項條件。需要遵守的項目包含,必須先至醫院評估有無需要住院治療的必要,即使沒有住院的期間也要每週前往精神科就診,由醫生追蹤精神狀況,且每三個月就要再重新評估住院的必要性,停止羈押期間,也不能有任何刑事犯罪的行為等七項條件。
延伸閱讀
- 殺警鄭嫌無罪 精神鑑定醫師發千字文:我哪裡做錯?2020/05/01
- 殺警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金100萬2020/05/04
- 殺警無罪?! 法界:判決取決精神鑑定2020/04/30
- 地院維持裁定增7條件 嫌需立即就診2020/05/02
- 殺警案重裁提高交保金至百萬 嘉義地院:限一天內繳交2020/05/04
- 成殺警案出征對象 鑑定醫千字文回應2020/05/02
- 鐵路殺警判無罪 蔡英文支持檢方上訴2020/05/01
- 罹思覺失調 殺鐵路警凶嫌一審無罪2020/04/30
- 嘉義地院最新裁定:殺警鄭嫌50萬交保、要遵守7條件2020/05/01
- 立院三讀修鐵路法 工作人員應具維安技能2020/05/05
- 殺警案無罪 王婉諭:行政部門別卸責!2020/05/03
- 殺鐵路警無罪 地院維持裁定增7條件2020/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