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砍女友47刀致死 改判21年6個月

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因不滿女友要分手,當街狂砍女友47刀導致她死亡,檢方求處死刑,一審判無期徒刑,今(11日)台灣高等法院依殺人、強制性交等罪嫌,改判張彥文2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2014年,張彥文不滿女友因2人個性差異,感情生變要分手,幾天後,買刀到女友住處附近堵她,當街砍殺47刀,見她失血過多死亡,張彥文還親吻屍體,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張彥文無期徒刑,檢方認為量刑太輕,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判決出爐,判處2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而張彥文,今(11日)上午沒有出席聆聽判決。(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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