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虐貓判10個月 罰金35萬可上訴
台大學生陳皓揚因涉及虐殺2隻貓「大橘子」和「斑斑」,引起社會嘩然,警方經過調查後以違反《動保法》等法規起訴,起訴書上建議法官,2起虐殺案各判刑6個月徒刑,審理期間,陳皓揚曾在法庭上認罪,換取輕判,而今天(13日)台北地方法院各判6個月,合併執行10個月,得易科罰金60萬,另併科35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意思是如果陳皓揚付95萬,即可免除牢獄之災。(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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