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難後離職 興航空姐違約賠11萬
復興航空班機前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澎湖墜毀,造成四十八死慘劇,一名張姓空姐害怕不想再執飛,三天後提離職,但興航卻以張女服務未滿三年,求償違約金等共三十一萬餘元。台北地院認定張女違約,日前判她須賠十一萬餘元。
但空姊表示,復興航空多次被勞工局查到員工超時工作,澎湖空難後她合理懷疑興航對飛安欠缺重視,依《勞基法》她有權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無須賠違約金。對於判決還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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