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文慶想器官捐贈 未能如願
昨天在花蓮監獄被槍決的死刑犯戴文慶,生前曾簽立器官捐贈同意書,但在花蓮當地能夠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慈濟醫院則拒絕執行死刑犯的器官摘除手術。
花蓮慈濟醫院認為生命很珍貴、無價,捐贈者的腦死判定也非常嚴格,加上基於死刑犯器官移植違反國際人權價值,因此未執行死刑犯的器官摘除手術。
慈濟醫院指出,關於器官捐贈與移植的法令明文規定,捐贈者腦死判定非常嚴格,觀察十二小時後,才可做第一次腦死判定,必須經過二次腦死判定確認才符合捐贈資格,而一個被槍擊的受刑人,因不符腦死判定規定,所以各家移植醫院都無法接受死刑犯的器官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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