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釋憲 憲法法庭展開辯論
實踐轉型正義,針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憲法法庭今(30)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黨產會認為,黨國不分的狀態下不當取得的財產怎麼回復,這是世界各國都在處理的,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但各附隨組織代理人認為,威權時代早已過去,陳水扁前總統任內也已經清查結束,不當黨產條例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另外,也聲請部分大法官迴避本案,才能公平公正審理。
相關機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代理人陳信安說:「非以相當對價而轉讓的方式來脫離,就把它排除在規範範圍之外的話,除了無法有效去除原本因為,不當取得財產,所生的這種財產歸屬秩序,的侵擾破壞狀態並予以回復之外呢,最終也將會使得當產條例所要追求的,轉型正義這個立法目的淪為空談,所謂的不法黨產,在陳水扁總統執政8年,早就追查完了以後清查結束了,為了避免剩下來的黨產查不到,所以更改規則把不法改為不當,變更了規則變更了法官,這根本就很明顯地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跟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憲法法庭上,雙方代理人,各自表述黨產條例的合憲性。鑑定人董保城說:「我國的黨產會成員13個人,全部都是由行政院院長任命,沒有組織主張沒有政黨,相關附隨組織代表,更沒有經過國會的同意,欠缺民主的正當性,我們可以相對看看,我們國家的黨產會運作,我國黨產會欠缺民主正當性,不超然也不公正,如果真的要做轉型正義的處理的話,那它的標的也只有一個,不論從功能性的解釋,還是規範性的解釋,我們都必須承認它是一個,個案立法的重大的理由,因此並沒有違憲。」
言詞辯論庭、法界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看法各自不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峯正說:「黨國不分的狀態之下執政的政黨,不當取得的財產要怎麼回復的問題,這個不是台灣所獨有的,這是世界各國都在這樣處理,所以黨產處理,一定是轉型正義重要的一環,相關學者專家的會議記錄,法務部通通拒絕提供,今天到底有哪些大法官,曾經參與黨產條例的制定過程,甚至他們的意見成為法條的內容,今天卻沒有迴避這個其實是,影響今天整個釋憲公正性的問題。」關係團體聲請大法官黃瑞明、蔡宗珍、許志雄、許宗力,迴避審理,書記處認定它們不是釋憲案當事人已經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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