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應稱"同性共同生活法" 反同有異議
同性婚姻草案曝光!公布之後立刻引發挺同和反同團體關注,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認為這樣的取名"令人驚艷",不過反同團體則要求,草案應該要取名為"同性共同生活法",否則有違反三權分立的疑慮。
外界關注的同性婚姻草案,終於正式出爐,最後行政院取了一個很中性的名稱,叫作「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明訂同性伴侶,可以準用《民法》婚姻章節的規定結婚,有合法財產繼承、醫療權,能收養子女,但是也得遵守單一配偶的義務。
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認為草案名字令人驚艷,挺同團體伴侶盟,也肯定行政院的努力,不過反同團體幸福盟有不同看法,幸福盟也要求,應該把草案名稱改為"同性共同生活法",否則可能違反三權分立原則,挺同反同對草案意見不同,恐怕接下來,還會有一番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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