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社維法 散布假消息可罰30萬
這回九合一選舉爭議之一,就是有不少假消息混淆視聽,內政部昨(6)日加開部務會議,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及《災害防救法》第41條草案,除對假消息和假新聞、明確定義,並加重罰則。最高可罰30萬!
社維法部分,針對意圖散布傳播假消息,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災害防救法部分,若散布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導致人員傷亡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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