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節目要標明出處
現在不只是商品食品、對於成份要有明確標示, 就連電視政論節目, 未來也可能要貼上標籤! 由於立委揭露,新聞局花十一億元, 購買電視時段、進行置入性行銷, 遭到外界嚴厲炮轟, 新聞局今天宣布, 未來政論性節目, 都要註明是不是政令宣導, 也要標明製作單位, 供觀眾參考!
買東西, 要看標示, 以後看節目, 也得先看標籤。新聞局新規定, 政令宣導節目, 以後得在片頭片尾, 註明贊助單位戲劇節目中, 暗地隱藏的政令宣導, 黃輝珍也說, 以後會全面停止。但親民黨還是拿出新聞局的公文, 指控政府, 依舊用高額預算, 掌控媒體。
買東西, 要看標示, 以後看節目, 也得先看標籤。新聞局新規定, 政令宣導節目, 以後得在片頭片尾, 註明贊助單位戲劇節目中, 暗地隱藏的政令宣導, 黃輝珍也說, 以後會全面停止。但親民黨還是拿出新聞局的公文, 指控政府, 依舊用高額預算, 掌控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