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科技監控裁定惹議 法界質疑批評合議庭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林長順台北30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未對被告鍾文智延長科技監控惹議。法官論壇有貼文提出質疑,合議庭「未送達、未公告、未宣示」,導致裁定未發生效力,檢方無法提起抗告。
一群書記官也在臉書貼文,抗議合議庭直接甩鍋,把責任丟給書記官。
鍾文智涉嫌違反證交法,被判處合計30年5月徒刑,事後棄保潛逃遭檢方通緝。高院去年10月間未延長鍾文智科技監控引發爭議,高院將進行調查。合議庭審判長受訪指出,合議庭當下未製作正式書面裁定並無不法,在合議庭「略式裁定」後,要如何送達通知檢辯當事人,是書記官的責任。
法官論壇一篇以「看不下去」為名的貼文指出,裁定必須口頭諭知或是送達裁定書,才發生效力,本件的爭議在於兩者都沒有。合議庭遭外界質疑的根本不在於裁定的格式,而是如此受到社會矚目的案件與被告,所謂「裁定」根本未送達於檢察官,亦未對外公告或宣示,合議庭的問題在於「未送達、未公告、未宣示」。
貼文表示,本案合議庭以加保新台幣2000萬元輔以原保證金8000萬元等措施,取代延長科技監控,即變更原有的替代處分,若檢方認為該處分不當,依法自得提起抗告,此與電子監控期間屆滿後失效是兩件事情。
貼文指出,從報導中看到審判長意圖嫁禍給檢察官、最高法院或最無辜可憐的書記官,刻意利用媒體對外放話,混淆視聽,無助於提升司法形象,反而讓全體司法人員因此再次蒙羞。
臉書社團「台灣書記官工會」也發表聲明,認為法官明顯將自己重大違反法令的行為,藉由實務上身為配屬法官的指揮監督地位,意圖嫁禍給承辦書記官。
聲明指出,本案審判長沒有檢討自己是否違背法令,卻公開表示法官會使用口頭諭知、審理單批示的方式當作裁定原本,無疑是混淆視聽,也讓外界誤會法院有草率製作原本的違法慣習,對廣大兢兢業業之司法人員實不公平,毫不足取。(編輯:黃名璽)11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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