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分裂行為祭刑事懲治 官員:將終身追責
(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21日電)北京今天公布一項司法文件,重手出擊「台獨分裂國家、煽動國家分裂」的行為,官員並強調「將依法終身追責」;至於是否會防礙兩岸交流,官員則說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下午在國台辦舉行聯合記者會,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這項法律文件分為四部分22條,針對「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的定罪和處罰作出規範,其中「分裂國家」最高可判死刑,相關「犯罪」並可缺席審判。
對於「缺席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副廳長張慶彬表示,依據中國刑法有關規定,對於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犯罪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可對在境外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
他說,只要中國執法、司法機關認定需要及時追訴審判,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准,可在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情形下,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中國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孫萍則說,「對於實施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台獨頑固分子」,一經偵查機關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無論他們逃到何方,都將依法終身追責」。
據這項司法文件,「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追訴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有陸媒在記者會提問,這項司法文件實施後,或許有台灣民眾會擔心言論自由受影響,可能對參與兩岸交流產生顧慮。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回答稱,這項「意見」清晰指明,刑事懲治措施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分子」,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編輯:廖文綺)1130621
延伸閱讀
- 防基隆市民成為「罷免人頭」 趙少康:請選委會確認連署名單真實性2024/07/01
- 梁文傑指互不隸屬未違憲 馬辦:陸委會失去存在理由2024/07/01
- 基隆轉運站啟用林右昌未獲邀 藍綠致詞暗較勁2024/07/01
- 法僑界歡送吳志中:感念大使走出辦公室面對媒體2024/07/01
- 張麗善指國土法扼殺發展 國土署:畫餅無法解決問題2024/07/01
- 金曲獎臉書沒巴奈六四感言 李遠:絕不可能自我審查2024/07/01
- 前澳洲駐台代表露珍怡發表新書 盼澳台人民繼續合作2024/07/01
- 華郵專訪 俞大㵢:烏克蘭自助人助值得台灣學習2024/07/01
- 主辦兵馬俑展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被指統戰色彩濃2024/07/01
- 巡察屏東台東部隊 監委:應對心理戰保持高度戒心2024/07/01
- 府:民眾駕車衝撞總統府 警方第一時間帶回偵辦2024/07/01
- 解放軍新疆沙漠設靶機 被指模擬攻擊日本本土202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