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選舉街訪與網路平台調查 應載明資訊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7日電)中選會今天說,選罷法所稱的民意調查,包含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台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的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的行為,必須依法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等資訊。
中選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台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的行為,是選罷法所稱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發布或報導這類民意調查資料,應依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
中選會說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的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依法,若未載明前開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選舉資料,在上述期間,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解釋,上述規範,是為避免不實民調誤導選民影響選舉結果,因此選舉公告發布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為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前開民意調查者,應載明相關應載事項,政黨、候選人、媒體業者及民眾也應留意並遵守選罷法相關發布或報導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規定,避免觸法受罰。(編輯:蘇志宗)1121027
延伸閱讀
- 藍批拚經濟不及格 綠:GDP成長高過馬政府2023/11/06
- 田中光赴美國新友邦庫克群島 出席太平洋島國峰會2023/11/06
- 高中職應屆畢業先就業 青儲方案人數1年減4成2023/11/06
- 國防院8日舉辦安全對話 美前副國安顧問視訊演講2023/11/06
- 中澳關係融冰 紐約時報:惟走向有限度和解2023/11/06
- 郭台銘持續低調少露面 黃士修:忙於研究政策2023/11/06
- 立委籲加強納管虛擬資產平台 黃天牧:會去檢查2023/11/06
- 拉攏台灣民眾 大陸推10項出入境新措施2023/11/06
- 詐騙囚虐案頻傳 監委籲建立不實資訊強制下架機制2023/11/06
- 侯友宜東南亞後援會陸續成立 號召台商返台投票2023/11/06
- 藍籲SRF電廠懸崖勒馬 經濟部:把關權限在桃市府2023/11/06
- 國安局:有台灣民調單位學者、負責人受邀中國2023/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