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通過 我在港國產有遭沒收風險
港版國安法去年6月底上路,但我國在香港還有2筆不動產,最差的情況是可能被中共沒收,這1件是在九龍半島尖沙嘴,這是海華基金會提供港人來台、就學、考試分發用,另外位在香港新界、台灣擁有地上物、土地屬港府出租給「香港浸會大學」合約到2047年,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將邀集國產署、外交部等、討論要如何處置,國產署則主張應比照國內財產辦理,對此有民進黨立委覺得可笑,也有人批我國官員不該時空錯亂,甚至覺得愚蠢。
中國人大去年6月底中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香港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如今卻也讓我國在香港的國有財產面臨被中共沒收的風險,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說:「假設性甚至過度臆測啦,那確實我們在香港目前還有2筆財產,確保我們國產我想我們相關單位,一定會找出一個最好的模式。」
目前我國在香港還有2筆不動產,一個是在九龍半島尖沙咀的舊建物,目前由海華基金會使用協助港人來台就學業務,另一個則在新界由教育部督導管理,過去曾轉租給珠海學院目前出租給香港浸會大學,現在市值大約4億元,不過國產署表示這兩2香港的建物算是境內財產,立刻引來綠營立委批評,立委(民)許智傑說:「香港的財產本來就應該算境外,國產署應該是很清楚地來界定,重新來界定本來在中國或香港,它們這些土地就是算國外的土地。」
立委(國)陳玉珍說:「香港的財產事實上包括大陸,現在都還是算是在我們的境內,其實按照法律,這個事情是不符合實情的,我們應該去修相關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說:「1997或1998的時候,那香港這樣的一個情勢變化,當時沒有去注意到這麼樣的一個特殊性,適用上用「第三地」,來做這樣的一個解釋。」
陸委會認為兩岸情勢有很多特殊狀況,法律沒有適時調整就會產生認知上理解的落差,強調將會和外交部協力說明清楚問題應該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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