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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吼女被告害自殘 法官遭彈劾罰10個月俸

2017-01-09 18:35:00 /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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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2014年開庭審理一宗偽造文書案件時,情緒失控,當庭對被告大聲咆哮、恐嚇「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等語,導致女被告崩潰,2度以頭部猛撞桌面,激動說:「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遭監察院彈劾。 司法院職務法庭認為,曾男無故辱罵當事人,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今(9日)判曾雨明罰款,金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司法院指出,曾雨明自2007年4月23日起至今,擔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但他卻在2014年年2月27日審理偽造文書一案時,不斷指責被告:「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我做一不二,妳不要不相信 ,妳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這樣不用收押啊?囂張」、「如果妳覺得妳的律師這樣子還不夠,妳可以把他當庭就開除掉」,還揚言要收押被告。 該名被告恐嚇後,情緒激動崩潰說:「什麼意思?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有委屈」、「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並2度以頭部撞擊「被告席位」桌面導致頭部受傷,沒想到被告離開法庭後,曾雨明竟持續當著檢察官、律師、證人面前說:「妳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做什麼」,因此遭彈劾。 職務法庭認定,曾雨明違失行為明確,認為他無故辱罵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行為損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因此判他罰款現職10個月月俸總額。 其實這名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爭議不斷,早在102年5月15日,就被控開庭時,言語羞辱被告,態度惡劣; 法官評鑑委員會介入調查,赫然發現,桃院製作的庭訊錄音內容,竟只有14秒,但當天曾雨明開庭4案,只有這件被檢舉案的錄音消失,其他3案錄音完整,引發輿論譁然。(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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