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被控收賄 最高法院判無罪定讞
嘉義縣長張花冠因在立委任內,向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案中,涉嫌向得標廠商收賄三千萬,先前一審、二審均判無罪;今(28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張花冠無罪,全案定讞。
嘉義地檢署認為2013年張花冠在擔任立委時,以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設定,疑收受廠商賄款,且用他人帳戶提領,當時以貪污、洗錢等罪起訴。但從一審、二審到最高法院,都判定張花冠無罪。
(翻攝張花冠臉書)
延伸閱讀
- 控馬總統收頂新2億獻金 周玉蔻判無罪!2015/12/31
- 灌水肉無罪! 民眾不服判決2016/01/06
- 頂新油品案唯一有罪 小科員被判刑4個月2015/12/29
- 涉採購弊案判刑 張花冠要上訴2015/12/15
- 百貨搶商機 辦日本商品展2016/01/13
- 鋼管舞處女秀! 張花冠撩落去2015/09/18
- 頂新案二審 魏應充被嗆"下地獄"2016/01/26
- 豬肉灌水增重 涉詐欺判無罪2016/01/06
- 洪仲丘案 前542旅長沈威志無罪判決遭撤銷2016/01/27
- 乾淨選舉! 嘉縣1戶1信反賄選2015/11/23
- 魏應充打悲情牌 捐1億盼緩刑2016/01/20
- 嘉義縣長張花冠涉貪 一審判2年6月201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