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奧辛殘害居民 中石化污染案判賠1.6億

纏訟七年的中石化污染案,今天(7日)台南地院宣判,329位受害居民除25人因程序不合被駁回請求,其餘304人均獲得賠償,中石化與經濟部要連帶賠償受害居民總金額共1億6千8百多萬元,可再上訴。
台南市安南區的中石化安順廠,前身為台鹼安順廠,早年因利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食鹽水來製造鹼氯,讓顯宮里、鹿耳里、四草里等地區民眾、環境,長期暴露在汞、五氯酚與戴奧辛等有毒物質重度污染的環境,嚴重影響身體健康。由於判決書厚達近4百頁,宣判法官杭起鶴表示,因受害居民請求金額不同,所以僅能以附表刊載方式宣讀主文,另外審理期間有38位居民過世,所以改由繼承人承受訴訟。(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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