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編劇 名導張作驥仍判3年10個月

導演張作驥,被控去年5月性侵一名酒醉女編劇,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遭判刑3年10個月,張作驥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定一審判決無誤,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決;法官認定張作驥為逞一己淫慾,竟不知自我約束,違反女方意願而為強制性交,罔顧對於女性性自主權的尊重,且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滅的傷痛。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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