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被吃案? 記得留證據自保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順利的解決問題,透過社會事件,華視新聞請律師解析,讓你簡單學法律。碰到色狼,明明監視器畫面把臉拍得一清二楚,但警察偏偏就是不受理報案;飯店業者碰到奧客,不但拍桌大罵,還拿水瓶砸女店員的頭,警察卻草草了事,讓打人的男女輕鬆離開;甚至還有警察更惡劣,說如果提告證據不足,反而是誣告,讓人擔心的不敢報案,律師說,記得提告前自己也要留證據自保。
低頭尖叫,拼命往前衝,簡直嚇壞了,因為後面尾隨的變態色狼,不但裸露下體,還發出奇怪的聲音。去年1月,家住新北市的小姐碰上這恐怖的場面,調了監視器跟警察報案,警察卻揮揮手,說小姐你快走,警察不幫忙甚至還說風涼話。
不只一般人,開店的業者,也碰到不負責任的警察,一男一女在櫃檯前面,囂張的一邊揮手一邊罵,喝醉酒鬧事,右手用力一丟,手上的水瓶重重的砸到女店員臉上,另外一個女的,甚至還要拿擦鞋機起來打人,報案後警察來了。但是警察一句好了好了,打人的嫌犯竟然就這樣走了,警察還對業者說,要報案的話,下個月再報好不好,他們事情有點多。
有沒有搞錯,報案還可以改到下個月,吃案吃得太誇張,小老百姓到底該怎麼保護自己,律師凌見臣說,要拿報案三聯單記得留存證據,記清楚了報案三聯單拿到手,才算是完成報案手續,如果只有「備案」,沒有法律效益。
桃園的曾小姐就曾經吃過這個虧,白色的馬爾濟斯被人抱走,監視器拍到這一男一女,清楚的畫面進了警察局,警察搖搖頭說找不到。幸好,曾小姐把監視器畫面留了存檔當證據,這就是個最實際的例子,警察最後出面認錯,不再大小眼,認真幫忙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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