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叫我山崩 北二高「走山」正名
國道號3號七堵路段25日發生嚴重大走山,不少人將山崩、走山等名詞混為一談,其實,台灣地層變化所發生的現象大致可歸納為山崩、地滑(也就是俗稱的「走山」)與土石流三種類型,雖然三者都為自然現象,但若地點發生在開發地區,就成為災害,每一個名詞,也都有他們所屬的定義。
「山崩」:土地表層崩塌
山崩多發生在地形坡度大於50度,高度大於30米以上的高陡邊坡,位於凸坡坡頂的裸露岩壁,或不穩定的岩塊因外力造成崩落。除了地震可能造成根部折斷、壓碎,土石崩落之外,豪雨也是造成山崩的原因,因暴露在斜坡上的穩定的土石材料,通常含有10%至35%體積的空隙,當雨水滲入地表空隙時,可能加重重量,導致土石不堪負荷,脫離母體。
「地滑」:土地深層滑動
地滑就是俗稱的走山,也是這次造成國道三號災害的地層變動。台灣的地層多以頁岩和砂岩組成,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地層間都可能發生鬆動,順著坡形向下滑,發生走山現象;好發地點在坡度50度以下的斜坡上。
「土石流」:崩落的土石混和大量雨水
土石流為1996年才出現的新名詞,和洪水不同的是,洪水以水為大宗,土石流則是受重力作用後,夾帶大量的泥、砂、礫及巨石,黏稠度非常強,看起來就像潮濕的混凝土。
其發生條件為(1)有大量崩積物或其它疏鬆之堆積物質。(2)堆積處有一定之坡度或較小的截面積,足使該物質產生一定之流速。(3)地表水驟增,使堆積物超過其液性限度﹙Liquid li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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