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案判8年定讞 張榮味須入獄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2002年擔任縣長期間,涉嫌在興建焚化爐時收賄3千萬元,更四審判決,依貪汙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須入獄服刑。
張榮味焚化爐弊案纏訟14年,判刑確定後,他本人沒有出面,但他透過親信表示這件事情都是不實指控,他認為是政治力的介入、司法不公,而這會不會影響到他妹妹張麗善年底的縣長選戰,現在都是外界關注焦點。
延伸閱讀
- 張榮味入監前首現身 怒喊被迫害2018/07/08
- 雲林前縣長張榮味收賄案 判刑8年定讞2018/07/04
- 雲林縣長之爭 李進勇再戰張麗善2018/03/20
- 張榮味生日要入監 聲請延後2週2018/07/06
- 搶攻年輕選票! 柯P競選團隊辦海選2018/07/14
- 張榮味判刑8年定讞 女兒拒收傳票2018/07/05
- 搶下雲林! 藍營張麗善確定參選2018/01/30
- 張榮味遭判8年 女兒張嘉郡:司法凌遲2018/07/05
- 張榮味61歲生日入獄 上百鄉親送別2018/07/10
- 北市副發言人請辭 轉任柯P競選辦公室發言人2018/07/14
- 張榮味收賄判8年定讞 啟動防逃機制2018/07/05
- 張榮味今早10點入監 民眾繫黃絲帶相擁淚別2018/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