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正案通過 吃貓、狗肉最高將罰25萬

立法院今(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案,違法食用貓、狗肉,將會處以新台幣5萬以上25萬以下罰款,而且將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要是限期未改善,將可以連續開罰。
現行的《動保法》有規定,虐殺動物致死有刑責還有罰金,今(11日)三讀通過,刑期從1年增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罰金從新台幣10萬以上、100萬以下,增為2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罰金。
另外,原本的《動保法》是針對販賣狗肉、貓肉要罰,不過修正的內容是包括了食用者也要開罰,處以5萬以上25萬以下的罰款。對於飼主以汽、機車牽引寵物的情況,這可能會導致動物受傷,飼主要限期改善,要是沒有改善將會處以3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延伸閱讀
- 小巨蛋超分貝罰3倍 停權3年2017/03/16
- "國會頻道"開播 掌握立院動態2017/02/17
- 減少事故 6都擬射"交通寧靜區"2017/03/06
- 民主新"視"代 華視國會頻道開播2017/02/14
- 高鐵又喊漲! 北高來回貴160元2017/04/03
- 立院召委大戰 綠11席.藍5席2017/02/23
- 【影】立院外推擠 張花冠:我的雙峰幾乎垮掉2017/04/19
- 立院托嬰中心開幕 爸媽搶卡位2017/03/01
- 交長立院備詢 檢討國道大翻車2017/03/01
- 汽柴油空汙費 年底漲1~2角2017/04/18
- 【晚間搶先報】反年改衝立院 退休警槓現職2017/03/29
- 賞櫻翻車33死 林全令徹底檢討2017/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