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看診逾12次需自費 病患抱怨
二代健保今天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有許多新的條款被民間團體批評,根本是在懲罰病患,包括,未來如果您兩年內看病超過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看病就要自費,居家照護也要加收10%的部分負擔,雖然這還不是定案,但已經讓慢性病患有所抱怨。
陳奶奶是十幾年的糖尿病患,每個月都要到醫院報到,這幾天泌尿道感染,還要做子宮頸抹片檢查,如果二代健保通過之後,像他一樣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就要額外自費,這讓所有慢性病患都很傷腦筋。
二代健保修正草案的新增的自費條款還不只如此,除了連續兩年國人平均每年看診超過十二次就要付費之外,居家照護病患還要加收10%的部分負擔,至於藥品給付限制,規定同樣成分或同樣功能的藥品,健保只給最低價,超過的就要自費。民間團體痛批,這根本是懲罰病人條款。
衛生署正在召開二代健保第一次監理委員會,這些條款會不會通過,影響兩千三百萬民眾的就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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