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最前線】今年起餐券無使用期限、可全額退費!
餐券客人權益再提升!今年起餐飲禮券必須註明當時購買的金額,且消費者可全額退費,業者也不能對持禮券的民眾,在有空位時,以「保留座位已滿」拒絕入座,違者最高罰50萬元。
今日(4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消保處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今年開始,餐券應載明面額,不得記載使用期限、可全額退費。消保處強調,禮券視同現金,業者不能對消費方式不同的客人有差別待遇。(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延伸閱讀
- 餐廳改名 用餐券竟須加價2015/12/10
- 餐券新規上路 過期仍可保值2016/01/04
- 餐廳轉型喊漲 用餐券要加價4002015/12/10
- 學校騙人!? 工讀生薪水發餐券2016/01/13
- 顧客狂罵 服務生被逼下跪?!2015/12/21
- 今年起 過期餐券可保值2016/01/04
- 小英募款餐券最貴5萬元2015/09/08
- 旅展逢假日! 大批人潮擠爆現場2015/11/07
- 撤出台灣 未提退費 可惡GROUPON突停業2015/09/23
- 快去搶便宜! 台北旅展好康開跑2015/11/06
- 餐券新規上路 過期仍可保值2016/01/04
- 【午間搶先報】非高鐵疏失 誤點逾30分也退費!2015/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