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參與六四紀念會 黃之鋒判10月徒刑

香港區域法院以「參與未經核准的遊行集結」為名,判處前「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十個月有期徒刑。
過去每逢六四天安門事件紀念日,香港「支聯會」就會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燭光晚會,追悼六四事件死難者。但去年港警藉著防疫名義,禁止集會。黃之鋒等24人不理會禁令,仍舊參加集會,因而遭檢方起訴。4月30號出庭時,黃之鋒等四名被告當庭認罪。香港法院在5月6號做出判決,判處黃之鋒十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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