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擄殺「凶嫌逃死」 馬國女大生家屬:不能接受
發生在2020年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擄殺性侵案,凶手梁育誌在一、二審及更一審都被判處死刑,不過,最高法院二度以需查明「教化矯正可能性」為由撤銷發回,今(29)日上午高分院更二審宣判,法官認為梁育誌非事前預謀殺人,是間接故意殺人,而且參酌精神科、心理醫生等意見,矯正教化可能性,降低再犯社會復歸可能性量刑鑑定,強制性交故意殺人改判無期徒刑,強盜罪則判有期徒刑8年,針對更二審的翻盤,家屬低調回應,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記者說:「你為什麼要殺她。」2020年10月間,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遭到性侵後殺害,棄屍高雄阿蓮區一處山溝,30歲的凶手梁育誌,一、二審及更一審,法官認為梁育誌非自首,沒有任何精神疾病,首次性侵失敗後,精進犯罪計畫再對死者下手,屬於預謀殺人,而合議庭認定,在倫理及法律上,具有特別可非難性,判決意旨所指的,「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因此都判處死刑,不過最高法院,二度以需查明,「教化矯正可能性」為由撤銷發回,29日上午高分院更二審宣判,凶手梁育誌強制性交故意殺人,改判無期徒刑,強盜罪則判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終身。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說:「被告並不是事前預謀性的有計畫性殺人,如果對被告施予長期監禁,輔以心理治療措施,及監所內之輔導教化,當可促其深入反省並改善更生。」更二審改判理由,承審法官認為,梁育誌非事前預謀殺人,是間接故意殺人,且參酌精神科心理醫生,以及教誨師等意見,關於矯正教化可能性,降低再犯社會復歸可能性量刑鑑定,因此改判。
民眾說:「會有這種想法的人還需要這種可教化的理由來推託,我覺得不太OK,殺人者本來就應該償命,尤其他又是性侵。」部分民眾對於更二審,判決結果的翻盤,都無法接受,家屬則低調回應,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長榮大學校方則表示,尊重司法,會陪伴家屬給予心靈支持,凶手判無期徒刑逃死,有民眾更擔心,若往後符合假釋條件,能有機會出獄,誰能擔保不會有再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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