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怎麼走? 蕭明岳慘遭誣告陷囹圄
2018年1月23日,台東泰源監獄,34歲的受刑人蕭明岳在鏡頭前痛哭流淚,無法自已,七年了,漫長的兩千五百多個日子,對他來說,變調的人生太委屈,原本他是個超級房仲,家住台中,月入10多萬元。
但27歲那年,他卻莫名遭人指控是運毒集團的首腦,並在2013年1月18日,三審定讞被判無期徒刑。蕭明岳回顧整起案情,國際販毒集團成員宋雲華在前往取貨時,遭到警方逮捕,包裹中搜出一級毒品海洛因,警方循線抓獲其他四名共犯宋雲仙、梁嘉麟、呂昌駿及郭哲委。
其中,郭哲委曾是蕭明岳當兵時的朋友,但不料,這幾名所謂的「友人」,卻在一審期間疑似說謊換減刑,竟向檢察官咬出,蕭明岳就是販毒運毒的上游主謀!全案缺少直接證據,更沒有任何物證證明蕭明岳涉案。但接下來的發展,誰也料不到,司法完全失控!
原來,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為了求生存,五名嫌犯出賣朋友,更讓無辜的蕭明岳一夕間墜入煉獄!
或許是受到良心的譴責,五名嫌犯當中,有三人在二審翻供,向法官坦承做了偽證,誣陷蕭明岳,但法官卻認定,初供證詞最為可信,仍判處蕭明岳無期徒刑。蕭明岳蒙受不白之冤,這七年來父母承擔了百般的痛苦與煎熬。而他們最心疼的還是蕭明岳的兩個年幼女兒。
2018年司改會將蕭明岳列為頭號冤獄搶救對象,除了提起再審與非常上訴,更向監察院陳情,呼籲司法界正視三人成虎、偽證換減刑的司法危機。民眾對司法正義高度期待,但司法卻也可能,成為加害無辜者的最大元凶!還蕭明岳清白,也形同搶救司法的尊嚴與價值!在昏暗而絕望的台東泰源監獄高牆內,蕭明岳還在煎熬等待、痛苦流淚,而他最親愛的家人還在引頸期盼,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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