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頂樓加蓋 "合法"違建說分明
台北市長柯文哲, 限期拆除台北市內的違建,但是您知道頂樓加蓋的建築,哪些算是合法,哪些是非法的呢?到底什麼是合法的違建,我們連線資深記者彭椿榮來告訴我們。
八十一年一月十日以前完工,屋簷高度不超過三公尺,四樓集合住宅或五樓以上建築物,面積不得超過屋頂平台面積1/2,不得阻礙屋頂避難平台通路及出口。
合法違建指該違建是在八十一年一月十日以前完工,且是在合法建築物屋頂平台上搭建之建築物,其簷高不超過三公尺,並經建築師鑑定為安全者;但是在四樓集合住宅或五樓以上建築物之屋頂平台搭建者,其面積(包括原有屋頂突出物)則不得超過屋頂平台面積1/2,而興建位置也不可陼塞通往屋頂避難平台的通路及出口。
結論是:你的違章是屬於「實質違章」,如果有人去檢舉就得拆除,但若是你在台北市(其他縣市請參考以上資料)是民國五十二年就存在的話,就算是「舊有建築物」不用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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