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難育嬰留職停薪 最高罰30萬
台北市去年至今共有十六件育嬰留職停薪申訴案,居勞工就業歧視案第三名,以雇主刁難申請及無法回到原崗位工作為主。勞動局表示,六月新修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上路,違反者加重罰則,最高可罰卅萬元。
勞動局今年首推「育嬰留職停薪復職之安心服務」,針對留職停薪後重回職場者寄發宣導品,了解是否碰到無法復職的情形,並提供勞資爭議調解、訴訟扶助及輔導就業等服務,相關訊息可洽台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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