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1親屬同意... 癌末患可拔管
人生的最後一段路,能不能好好的走。為了讓癌末病患有尊嚴的離開,避免無效醫療造成的傷害,立法院通過修正草案,面對末期的病患,過去要四代親屬都同意的狀況下,才能放棄急救或是呼吸器等維生系統。修法初審通過,比照歐美國家,只要病患本人或最近親屬一人出示同意書,就可以選擇病患善終權。
人生最後的一段路,如果只剩下儀器的陪伴,是不是一種遺憾。為了讓遺憾能更少一點,立法院初審通過,要讓末期病患能多一點尊嚴少一點痛苦的離開。過去要不做CPR或是插管等維生系統,必須要四代親屬通通同意才行,修法改成只要最近親屬一人出示同意書就可以。最近親屬依民法依序,第一是配偶再來是成年子女、孫子女還有父母。
看遍太多病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醫生鬆了好大一口氣,病房內的人在掙扎病房外的人在吵架,如果能讓安寧病房有最後的安寧,放手也是一種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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