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修法 大學得委託大考中心辦招生
教育部今天表示,近期將邀請法制專家研討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與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定位和權責事宜,也打算在大學法修正案適當條文增列大學必要時委託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辦理招生事項等規定。
針對大學多元入學招生未來如擬將考試或招生事項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應有更明確的法律授權依據,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旨意,因此,教育部將進行前述多項配合措施,黃榮村部長表示,未來釐清權責後,大學招聯會負責會愈來愈多,也將愈來愈強壯,大考中心則能愈來愈獨立。
針對大學多元入學招生未來如擬將考試或招生事項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應有更明確的法律授權依據,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旨意,因此,教育部將進行前述多項配合措施,黃榮村部長表示,未來釐清權責後,大學招聯會負責會愈來愈多,也將愈來愈強壯,大考中心則能愈來愈獨立。
延伸閱讀
- 精神異常女酒醉喊救命 員警苦勸2003/04/04
- 投資人追價意願不足 4350點為多空關鍵2003/04/04
- 西班牙五成旅客因SARS取消旅遊東南亞2003/04/04
- 聯軍炮轟國際機場巴格達大停電2003/04/04
- 聯軍優勢火力 一路向挺進巴格達2003/04/04
- 南韓追蹤與台灣SARS患者同機的南韓乘客2003/04/04
- 氣象局發布台灣西半部東北部豪大雨特報2003/04/04
- 聯軍兵臨城下 海珊籲殊死反擊2003/04/04
- 台北股市開盤下跌14.96點為4343.43點2003/04/04
- 台灣珠寶鐘錶業免於SARS威脅順利參展2003/04/04
- 美華盛頓州疑似SARS病例增為四個2003/04/04
- 加國會通過議案贊成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2003/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