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拋摔2歲女兒再踹胸 母親重傷害致死遭判9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桃園廖姓母親涉連續3次徒手將2歲半的女兒,舉高往前拋摔,再腳踹胸,導致女兒深度昏迷並住院逾2周死亡。高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可上訴。
根據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廖姓母親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下午5時30分許,在桃園市平鎮區租屋處因2歲半的女兒未依指令收玩具,連續3次徒手將女兒舉至其腰、胸部位高度後,往前拋摔,使女兒頭部著地,再以腳踹女兒胸口1次,導致女兒受有深度昏迷(昏迷指數3分)、急性左硬腦膜下血腫、急性蜘蛛網下出血等重傷害。
判決表示,廖母察覺有異,撥打救護車求救,女兒經送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急救,於113年1月2日凌晨1時許死亡。
一審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判決廖有期徒刑9年,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判9年,還可上訴。
高院表示,廖母在短時間內拋摔女兒3次,又腳踹女兒,導致女兒頭部重創,審酌女兒僅2歲多,身體器官尚未發育完全,骨骼、臟器非等同成年人,極為脆弱,廖母應可知悉會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高院認為,廖母下手重,絕非輕微,廖母辯稱不構成重傷害罪等語,不足採信。
高院審酌,廖母於任何情形均無理由對於尚未發育完全的幼童施以重傷害暴力,若對於照護幼兒產生困難,仍可求助家屬、親朋好友或社福機構,難認可做為對幼兒施以不可回復傷害的理由,本件不符合刑法第59條的情堪憫恕規定,且原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編輯:張銘坤)1141127
延伸閱讀
- 中市警破高鐵特區毒咖啡包分裝場 動漫包裝掩人耳目2025/12/07
- 男疑毒駕撞車 毆女友又調換座位要她頂替2025/12/07
- 台東阿公開車載孫赴國考 自撞車毀祖孫雙亡2025/12/07
- 中國公務船台海中線以西演練 海巡全程掌握動態2025/12/07
- 高雄瑞豐夜市騷亂 男騎他人機車拒檢逃逸遭逮2025/12/07
- 襲警非首次!男第三度違停挨罰怒砍警 9年前也曾傷警2025/12/07
- 新北八里木材廠凌晨惡火 烈焰竄天景象驚悚2025/12/07
- 台南女警取締違停遭砍傷 2警立即逮人未用警械2025/12/07
- 詐騙新招偽高層邀員工入群並匯款 刑事局授防詐術2025/12/07
- 醫美網紅涉持毒! 警住處搜出大麻煙彈.搖頭丸2025/12/07
- 不滿取締違停「持斧頭傷警」 男殺人未遂送辦2025/12/07
- 醉男持利器在基隆轉運站閒晃 警噴辣椒水上前壓制2025/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