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台網站遭入侵案 2被告交保確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中央廣播電台網站日前遭入侵,首頁版頭被惡意置換。北檢認定吳姓及黃姓被告涉國慶日故技重施而聲請羈押,不服法院裁定交保,提抗告。高院今天駁回抗告,2被告交保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依據卷內事證,以被告吳男、黃男涉犯刑法第358條的入侵電腦相關設備、第359條的破壞電磁紀錄、第342條第1項的背信等罪嫌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其等所為尚未造成實際損害,且已有共犯及證人的供證及相關證據資料佐證,並有加以查證的可能,案情陷入晦暗不明的風險尚低。
高院指出,2名被告所涉刑事責任非重,吳男之前已以新台幣3萬元具保,若再以27萬元具保,黃男以15萬元具保,應足以保全本案日後偵查、審理與執行程序的進行,而無羈押必要,因此原審裁定的金額具保,經核並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
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雖指2人損害國家利益的危險性仍存在,若令其等交保,可能妨害偵查及證據保全等情,但依卷內事證,尚不可採,因此駁回抗告。
中央廣播電台於今年9月11日發現官方網站遭不明人士入侵,官網首頁版頭(banner)被惡意置換,隨即主動檢送相關事證向所轄台北市警察局,以及與其簽有安防協議的法務部調查局報案,請求科技協助、調查偵辦。
台北地檢署查出,央廣吳姓、岳姓員工及黃姓業者涉案,9日拘提3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岳姓被告無羈押必要,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施以電子腳鐶監控,須遵守不得再有網路攻擊央廣的行為。
北檢審酌吳男及黃姓被告屢次駭侵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央廣的網路系統,甚至意圖於國慶日當天再次發動置換網頁的攻擊行動,危害國家利益情節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涉勾串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北地院10日裁定吳姓、黃姓被告分別具保27萬元、15萬元,北檢檢察官不服於13日提起抗告,抗告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今天駁回抗告,被告交保確定。(編輯:林恕暉)1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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