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水錶明良臻重開羈押庭 議員籲應停職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8日電)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地院下午重開羈押庭。有議員認為處長若判羈押,職務當然停止,縣府應表態立場;花蓮縣府指出,選務非縣府業務,靜待司法調查。
國民黨籍立委傅崐萁遭罷團提議罷免,明良臻疑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資料等「查水表」爭議,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個資法等罪聲請羈押禁見;同案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鍾姓戶政事務所主任等6人分別以新台幣30萬至2萬元交保。明良臻原裁定交保,檢方抗告,花蓮高分院昨發回更裁。花蓮地院下午3時再開羈押庭。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明良臻請假,由副處長吳俊毅暫代。由於吳身兼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對於議員詢問他本案看法,他簡短回應「檢察官諭知不能對案情有說法」。
無黨籍縣議員楊華美在議會臨時動議指出,明明就有「查水表」不合法事實,否則副處長不會被以30萬元交保、處長還被聲押,政務官或事務官無法執行業務,本該要被停職,縣府有無自行調查?
楊華美指出,明良臻涉嫌違反選罷法、洩露個資等行為,就是行政不中立,並非要縣府調查案情,而是應加強相關人員教育訓練,真正做到行政中立。
民進黨籍縣議員張美慧說,花蓮縣府曾聲明因時間緊迫、沒有經驗等理由,難道這就是縣府的態度嗎?縣府所屬公務人員被司法調查,卻把責任都推給基層公務人員。
也有議員為明良臻等公務人員叫屈。國民黨籍花蓮縣議員林玉芬說,中選會委託戶政單位查對工作,期限短、又沒清楚說明執行方式,花蓮市是人口最多的戶所當然會急,為公務人員感到難過。
花蓮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回應,戶政機關如何接受中選會委託,並沒有經過花蓮縣府,且選罷法、選務工作都是選委會職責,縣府不便回答,靜候司法調查。(編輯:孫承武)1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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