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童遭噴槍奪命案 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4日電)高雄女童遭噴槍奪命案,鄺姓男子被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刑10年定讞。檢察總長以原判決調查未盡、違背法令為由提起非常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
全案起於,民國108年1月間,原為男女朋友的鄺男和鄧姓女子育有3歲鄧姓女童,鄺男受託照顧女童,駕車載女童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一處加油站洗車,詎料女童因遭空氣噴槍自口腔灌入氣體而送醫不治。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認為,鄺男不慎將噴槍瞬間噴擊的高壓氣體噴至女童臉部等處,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鄺男1年10月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改認定鄺男持噴槍深入女童口腔噴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0年;最高法院於110年間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檢察署認為,鄺男與女童無父女關係,應不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即不構成家庭暴力罪,且原審未詳查鄺男犯罪動機,認為原判決調查未盡、違背法令,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調查完備,且原判決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論處,鄺男與女童之間是否具有家庭成員關係,與所犯罪名無涉,認為非常上訴無理由,日前予以駁回。
此外,鄺男入監服刑前聲請再審,主張親子鑑定報告顯示女童非他親生、原審醫院鑑定報告有瑕疵,並請求重新勘驗案發噴槍,因不符合聲請再審要件,去年5月間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編輯:蕭博文)1130104
延伸閱讀
- 基隆女子以私章圈票 撕毀選票想重領遭函送2024/01/13
- 新北違規撕選票、手機拍照 遭制止與移送裁處2024/01/13
- 高雄陸配當場撕毀選票被逮 辯稱首次投票不懂規則2024/01/13
- 新北蘆洲男帶走3選票 警事發10多分鐘獲報偵辦中2024/01/13
- 桃園2婦違規撕毀選票、拍選票 送選委會裁罰2024/01/13
- 網傳台南有投票所當街砍人 南市選委會:假消息2024/01/13
- 總統立委投票 警政署:全日違規共計92件2024/01/13
- 北市逾200張空白選票遭竊 警助尋回仍少2張2024/01/14
- 砂石車翻覆砂石洩滿路面 台61線伸港段南下剩內車道2024/01/14
- 北市投票違規已7件 吳欣盈比讚手勢被檢舉2024/01/13
- 國中生遭同學利器傷 母心碎:沒想到發生自己小孩上2024/01/13
- 彰化3車連環撞釀1傷! 他做完筆錄趕著去投票所2024/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