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北檢頂樓掛民進黨旗 男子判拘役45天定讞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8日電)男子田山盛國去年12月間被控擅闖台北地檢署頂樓並懸掛民進黨旗,依違反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一審判處田山盛國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北檢偵辦前立委、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去年12月16日諭知高虹安交保,當天下午3時20分,田山盛國到北檢6樓關閉的管制門前,趁有人自管制門內走出並侵入辦公區域,再跑到露天平台將民進黨旗掛到旗竿上。
北檢獲悉後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清查可疑犯嫌,並請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協助蒐證,並鎖定涉案人為田山盛國;田山盛國2天後到案說明,坦承進入北檢管制區域,但否認犯罪,辯稱不知道進入的是管制門。
檢察官認為,民主國家人民有自由表達言論的權利,但非毫無節制,田山盛國捨合法表達信念的方法不為,擅闖機關管制區域,已跨過合法紅線,依刑法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田山盛國。
一審台地方法院判決指出,田山盛國未經機關同意,即憑己意侵入存有偵查不公開卷證資料的辦公管制區域,所為應予非難,又不見其有悔悟之心,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審酌其犯罪動機、目的,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調查無違誤,量刑妥適,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高院指出,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因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屬二審判決即宣告確定的罪名。
田山盛國曾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心生不滿而恐嚇NCC委員,還扯下NCC旗幟並噴漆。田山盛國今年3月間疑因不滿日本經濟新聞社報導退役軍官赴中賣情報,赴日經台北辦事處潑尿。
另外,田山盛國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等平台,發表慈濟是「中共同路人」的言論,於去年9月12日闖入周女經營的「放言科技傳媒」辦公室並咬傷員工。(編輯:張銘坤)1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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