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116年起全面禁廚餘養豬 轉型飼料養豬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報告,規範廚餘養豬期限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為止,116年起全面轉型飼料養豬,但也提供豬農一年轉型緩衝期,並將給予選擇直接轉型飼料養的豬農,兩倍的飼料補助金。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農業部與環境部報告的「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根據農業部報告,政府將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但也訂出緩衝期,也就是115年為最後一年轉型最後期限,開放有條件廚餘直至明年12月31日為止。
緩衝期間,豬農可以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包含必須獲地方政府同意、完成蒸煮溫度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確保運輸車輛裝設GPS,且經跨部會聯合檢查合格,但使用的廚餘只能為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禁止使用家戶廚餘。
為鼓勵豬農轉型,農業部也分兩大類祭出補助,緩衝期間就直接轉型飼料養豬者,將提供轉型飼料補助,每頭豬新台幣3600元;二,依飼養規模每場補助3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三,提供金融支持,提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等專案農貸的貸款利息補助,利息補助期間於補助額度內免收保證手續費。
此外,緩衝期間依規使用蒸煮廚餘的業者,仍有轉型飼料補助,但減半為每頭豬1800元,其餘補助與立即轉型使用飼料養豬的業者相同。農業部說,主要是為鼓勵廚餘養豬場儘速轉型,因此增加誘因並考量公平性,才會提供「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較高補助轉型金額。
對於餵養廚餘黑豬產業,農業部說,將成立產業輔導小組,推出黑豬專用飼料配方,全力協助業者轉型。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指示,環境部及農業部應協助地方政府,透過嚴謹的管控機制還有科技工具,確保轉型期間使用事業廚餘的要符合規範,且廚餘養豬須落實蒸煮規定,杜絕豬瘟病毒的威脅,同時加速建構廚餘再利用設施,以銜接未來全面的禁養之後,廚餘妥善去化處理,達到兼顧防疫以及環保的雙重目標。
卓榮泰也要求,農業部應全力推動轉型輔導措施,透過飼料的補助、飼餵設備的補助,還有必要的技術支援,強化業者飼養管理能力,協助業者順利轉型為飼料養豬,並且確保全台轉型的最後期限會在明年12月31日如期完成。(編輯:謝佳珍)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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