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 賴士葆估最快8月可發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推估,如果「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5月能三讀,最快8月就可普發現金。
去年度國家稅收實徵數再創新高,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並提出「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召開「稅收超徵還稅於民」公聽會。
國民黨立委、財政委員會召委賴士葆問,是否不會反對發1萬元的特別條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說,這不是她反對,而是行政院要針對政策做決定,需要通盤考量,並跟行政院報備,不是她可以單獨決定。
賴士葆說,因為藍營占多數,所以特別條例在正常情況下一定會通過,如果真的要發現金,從條例通過到發錢需要多久時間;陳淑姿表示,至少要3個月以上。賴士葆推估,如果條例5月通過,差不多是8月、9月可以發放,而陳淑姿僅點頭,並未回答。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說,上次政府發放現金6000元,他認為是錯的,難道還要繼續錯下去;稅捐稽徵有稽徵成本,還要退給民眾有點奇怪,繳稅就是要讓國家機器運作,「不用還錢給我的」,如果真的要給小確幸,5月可以少收一點稅,不用來來回回。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表示,稅收超徵不代表政府財政有餘裕,特別條例是財政紀律的破口,近年特別預算常態化,蔡政府因超徵而普發現金,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難以收拾。普發現金是擴張性的財政政策,是編更多預算、花更多錢;如果稅收短徵的話,人民是不是要繳第二次稅。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兼任教授林祖嘉說,政府對財政收支應該有精準估計,尤其有AI、大數據,應該不難。去年超徵5283億元,除了把一部分錢拿去還債,直接還稅於民、經濟成長果實讓全民共享,其實是可以做的,過去有很多次經驗,「發放1萬元其實不是很過分」。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聶建中說,納稅人是全民大股東,還稅於民要合情、合理、合法,優先以超徵稅收發放現金,剩餘資金再用於償還國債,是合理的;如果要機制化的話,建議分配比率可以7成還稅於民、3成用來還債。
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教授張其祿表示,普發現金也不是不對,建議可將部分超徵稅收普發現金,但仍可納入排富機制,以維社會公平;另外也要償還公共債務,除非有餘裕再投入公共建設,並提高編列預算準確性,避免持續大額超徵。(編輯:蘇志宗)1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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