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食品雲逾4年 監院:業者開電子發票比例逾98%
(中央社記者吳書緯台北26日電)監委田秋堇、蔡崇義今天表示,監察院調查「食品雲」,促請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網,持續追蹤逾4年,食品業者依法開立電子發票的比率已逾98%。
田秋堇、蔡崇義透過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電子發票能有效追蹤食品流向,且發票資料可保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8年,一旦發生食安事件,除了有助於檢調追查,電子發票亦可協助買到黑心食品的消費者向業者求償。
監委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公告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應依其產業模式,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並依溯源的必要性,分階段使用電子發票,以確保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資料的正確性。
田秋堇、蔡崇義於民國109年完成「食品雲」調查報告發現,衛福部自103年起分階段公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迄109年1月1日止,累計已納入22類食品業者強制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上傳非追不可及使用電子發票,但截至109年5月底,上述22類應使用電子發票的食品業者共4838家,實際導入電子發票的食品業者只3649家(75.42%)。
監委表示,經過調查後於長達4年半的續追期間,衛福部針對產量大、市占率較高之食品業者,已陸續公告26類食品業者,分階段使用電子發票。
監委說明,財政部與衛福部為輔導食品業者依法落實開立電子發票,採取多項精進措施,財政部針對衛福部公告應使用電子發票的食品業者均列為優先輔導對象,衛福部亦督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輔導公告指定食品業者導入電子發票。
監委表示,透過精進措施,截至113年11月底,食品業者導入電子發票計有9220家次(導入比率為98.3%),輸入業者開立電子發票計有6389家次,開立比率為91.8%(食品業者清單家數會因前一年度業者實際輸入、製造及販售等情形變動)。
監委另指出,「飼料管理法」明定農業部應就飼料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公告限期分階段使用電子發票之規定,農業部預計於今年上半年完成相關子法的法制作業公告程序。
監委表示,有關「食品雲」的建置與應用,相關單位已持續改善,但考量衛福部尚未將部分食品業者納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上傳非追不可及使用電子發票的實施對象,監察院仍會持續監督有關機關儘速檢討改善。(編輯:張均懋)1140126
延伸閱讀
- 遭質疑刪疫苗預算藍斥造謠 綠:防疫預算應未雨綢繆2025/02/04
- 國防院執行長李文忠請辭獲准 劉峯瑜暫代2025/02/05
- 南非要求台遷駐處 美議員批損美國利益喊查背後原因2025/02/05
- 民團第二波罷免鎖定8藍委 羅智強:對選區有信心2025/02/04
- 宜檢不服刑度過輕提上訴 林姿妙:力求二審無罪2025/02/04
- 美跨黨派議員提「不歧視台灣法案」 挺台重返IMF2025/02/05
- 自辦市地重劃爭議不斷 內政部:盡速完成修法2025/02/04
- 台商春酒喊反罷免 廈門台協被點名對台工作2025/02/04
- 南非再要求台灣遷代表處 美議員籲踢出貿易計畫名單2025/02/04
- 白營主席政見會在即! 壁盼辯論昌尊重選委會2025/02/05
- 美語師德金斯華府空難罹難 關山國小前同事不捨2025/02/04
- 8架次共機越中線擾西南空域 國軍嚴密監控2025/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