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市地重劃爭議不斷 內政部:盡速完成修法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4日電)媒體報導,政府疏於監管自辦市地重劃衍生爭議。內政部指出,已盤點全台自辦市地重劃涉訟案件,並對監察院調查意見,邀地方政府檢討相關法令,將盡速完成修法;在修法完成前,也已函請地方政府嚴格把關,強化審議監督機制。
媒體報導,自辦市地重劃發生虛灌人頭地主、開發公司低估「重劃後地價」以及球員兼裁判等問題。此外,監察院日前也以台中市黎明、辰億等自辦市地重劃爭議不斷而通過糾正台中市府、內政部,促檢討法制、強化監管。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已盤點全台自辦市地重劃涉訟案件,將盡速完成修法程序。未來並將納入一定面積以上的重劃案優先以公辦重劃方式開發的做法,以強化重劃的公益性、必要性。而在修法完成前,也已函請地方政府嚴格把關自辦市地重劃案件,妥善協調民眾陳情意見。
內政部說明,為使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更公開透明,已於民國106年7月修正發布「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重點包含提高自辦重劃發起門檻,限制短時間內取得小面積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計入會員大會表決人數,杜絕虛增人頭地主問題。
內政部提到,此外,也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審議自辦重劃作業過程,應給民眾陳述意見或舉辦公開聽證,並以合議制方式審議自辦重劃案。這次修法不僅強化政府監督責任,也明確規範民眾參與機制,大幅減少自辦市地重劃爭議。
內政部補充,自辦市地重劃是為輔助公辦市地重劃量能不足,藉民間力量改善地區環境、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地方政府在核准實施自辦市地重劃時,除確實查核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及其土地面積超過半數以上同意,對開發區規劃內容及開發必要性,也應依權責審議,在核准後監督管理重劃會依法執行各項重劃作業。
內政部強調,有關監察院提出自辦市地重劃問題,內政部已依監察院建議,研修自辦市地重劃法規,對於加強審查自辦市地重劃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強化重劃會與開發公司管理機制、增加地方政府監督管理措施,以及重劃拆遷戶居住權保障等議題,都已納入修法內容討論,將盡速完成修法,保障民眾權益。(編輯:張若瑤)1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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