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誤緝毆傷民眾遭糾正 警方將強化督導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高華謙新北16日電)三重分局員警誤認通緝犯並毆傷黃姓民眾,監察院通過糾正,三重分局對此表示尊重及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並強化督導;黃男則表示,很感謝監院為無辜民眾伸張正義。
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警員在民國111年9月20日晚間埋伏抓捕通緝犯時,誤認路過的黃姓男子為通緝犯,翁姓警員當時身著便服且盤查黃男時未出示證件,黃男以為遇到歹徒而反抗,遭翁姓、江姓警員壓制受傷,扭打過程中翁姓、江姓警員也受傷。
由於翁姓、江姓警員當時並未利用隨身攜帶的小電腦立即查證,且將黃男帶回派出所後,翁姓警員又大力拉扯黃男手銬,導致黃男感覺痛苦,違反警察人員使用警銬規範。
三重分局事後坦承「抓錯人」,並公開向黃男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黃男提告部分,依法受理調查,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翁姓、江姓警員記過調職、所長連帶處分。
監察院調查,三重分局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未能發揮效果,流於形式;三重分局未盡指揮、督導及考核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之責,導致員警執行勤務時有損民眾權利,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糾正三重分局並要求新北市政府移送翁員到懲戒法院處理。
三重分局表示,翁姓員警於111年9月間將民眾誤認通緝犯一案經監察院審議通過糾正案,分局予以尊重,等收到監察院糾正函文後將研議辦理,分局目前已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並強化督導。
至於監院就翁姓員警的重大違失行為,要求新北市政府移送懲戒法院處理。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目前還沒收到文書,等到收到後會再研議辦理。
遭員警毆傷的黃男向中央社表示,很感謝監察院為無辜民眾伸張正義,目前他提告的部分仍在司法程序中。對於監院要求新北市政府移送翁姓員警到懲戒法院處理的部分,他表示「很合理」,因為做錯事了就要接受懲罰及承擔後果,給受害人一個交待。(編輯:方沛清)1120516
延伸閱讀
- 丁允恭懲戒撤職確定 聲請釋憲裁定不受理2023/05/02
- 立委質疑縣府漠視竹北建案天坑 赴監察院陳情2023/05/10
- 沙灘車噪音、揚塵擾民 議員批花蓮縣府漠視2023/05/03
- 監察院穹頂修復完工 陳菊邀民眾賞百年建築之美2023/04/10
- 鄉長任內採購浮濫 南投原民局長遭撤職停用3年2023/04/15
- 鄭孟洳控濫用政治獻金 羅智強:都向監察院申報2023/04/13
- 監院認定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彈劾前宜檢吳志成2023/05/10
- 涉接受安排喝花酒 監察院彈劾竹縣消保官與3官員2023/05/05
- 監委巡察空軍天駒部隊 關注澎湖台海防衛作戰角色2023/04/10
- 合庫AMC爭議 財部:無包庇縱容、將配合監院調查2023/05/05
- 蘇義洲不當接觸翁茂鍾逾追懲時效 懲戒法院判免議2023/04/07
- 質疑竹市永恆之丘施工缺失 賴香伶向監院告發2023/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