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琉球國中校長傳要求連署留任 家長會稱自主發起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25日電)監察院日前糾舉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對代理教師過勞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等原因不適任。屏東教育產業工會表示,校長要求連署助留任讓家長困擾;家長會長則稱連署為自主發起。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工會近日接獲多名琉球鄉民反映,蘇傳桔近期頻繁接觸地方人士及學生家長,要求協助連署或表態支持其留任,已對地方民眾與家長造成明顯困擾與心理壓力。
工會表示,琉球鄉民透過不同管道反映,內容一致指出,家長因顧慮孩子在校受教權益,或擔心在地方遭受不利影響,面對校長身分形成權力不對等關係,難以拒絕相關要求,造成實質壓迫感受。
工會呼籲,被糾舉人應自我節制,避免任何可能被解讀為濫用職權或影響家長意願行為。校長身分本具有高度權勢影響力,主動或間接要求家長為個人處境連署,易造成寒蟬效應,也不利校園信任關係修復。另呼籲屏東縣政府,應正視監察院糾舉報告明確意旨,儘速將蘇傳桔調離現職。
關於留任簽署,蘇傳桔告訴中央社記者,連署為家長會長所發起,認同者才簽名、並非強迫性。
黃姓家長會長說,發起連署為自主行為,因為許多家長希望校長可以留下來,目前連署家長委員有20多名。他認可校長教學態度,並舉例,有的學生不來學校上課,校長還去對方家裡把他帶來,細心教導看得見。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回覆,已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規定辦理,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後續召開校長事件審議會審議調查報告,依審議決議處以相關行政處分,預計2至3個月內有結果。
監察院22日公告糾舉案文提及,蘇傳桔身為琉球國中校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也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的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被糾舉人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該校校長職務,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必要。(編輯:黃世雅)1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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