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酸化食品 即食粉圓添加物超標罰3萬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4日電)食藥署公布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稽查,北部食品工業即食粉圓添加物超標,開罰3萬元;二級評管中部生技藥業膠原蛋白胜肽飲,因殺菌條件未控制在界限內,加重罰12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酸化罐頭食品(現稱酸化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截至8月8日止,共完成查核32家酸化食品製造業者,並抽查52件產品標示及抽驗54件產品或原料。
其中3家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複查不合格、1家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複查不合格、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2家專門職業人員不合格,及1家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量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對不符規定者,轄管衛生局已依法處辦,總計裁處新台幣56萬元,其餘查核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新北市鼎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樹林廠的即食粉圓,是這次稽查不合格名單之一,產品為軟袋包裝、拆開即食,允許使用的營養添加劑菸鹼醯胺用量超標,裁處3萬元罰鍰。
鄭維智說,這家工廠不只是即食粉圓不合格,稽查人員在3月19日初查,發現工廠天花板有隙縫,要求改進,但4月25日GHP複查仍不合格,開罰6萬元;另外,生物性危害分析有缺漏需提供矯正措施,但HACCP複查不合格,矯正措施不完整,開罰12萬元。
此外,鄭維智表示,台中市得力興生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AQUA ABLE 膠原蛋白胜肽飲」,也是不合格名單,原因是罐頭殺菌條件未控制在界限內,且這家工廠屬於必須二級評管對象,理應做得比較好,卻限期不改,所以加重開罰,地方衛生單位裁處12萬元。
食藥署今天也公布「114年食用油脂製造業稽查專案」,專案完成查核71家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抽查123件產品標示、抽驗123件食用油脂原料或產品,其中6件食用油脂產品標示不合格,轄管衛生局已依法處辦,總計裁處19萬元,餘者查核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編輯:吳素柔)1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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