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菜品牌冷凍商品冷藏配送 違反食安法遭罰38萬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5日電)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今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其中有知名泡菜品牌遭查出以冷藏方式配送冷凍商品,另有3商品標示不符合食安法規定,總共遭裁罰新台幣38萬元。
對此,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所售產品原有冷藏與冷凍2類品項,但考量方便民眾節省運費,且商品都須解凍食用,因此過往若消費者同時下單冷藏與冷凍食品,才會一起用冷藏方式配送;未來將把商品統一改為冷藏包裝,避免相同問題。成分標示違規部分,則預計於9月底前改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73家過去曾抽驗不合格的製造業者,優先查核其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今天公布查核結果。
其中以網購為主要通路、也在多家大賣場上架的知名泡菜品牌「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共被裁處38萬元罰鍰。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接受媒體採訪說明,其未依規定溫層配送,該冷凍的產品用冷藏方式運送,GHP複查仍不合格,考量違規情節重大,且該公司資本額大,因此地方衛生局加倍處分,開罰24萬元。
不只運送問題,林旭陽說,協發行「協發行泡菜泡菜黄瓜」、「協發行泡菜 黄金泡菜」、「協發行泡菜韓式泡菜」3款產品,還有標示字體過小、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等違反食安法狀況,同樣考量公司資本額大採加重開罰,共裁罰14萬元;並列入加強稽查對象,要求業者全面改正後才能重新上架販售。
整體查核結果部分,食藥署指出,有部分業者未辦理食品從業人員體檢、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冊或專櫃管理及食品未離地放置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準則」缺失,其中1家經命限期改正後仍複查不合格,其餘業者均複查合格,另2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
食藥署表示,同時查核產品標示共94件,有6件外包裝無標示或成分與實際內容物不符,及抽驗產品83件皆符合規定,相關違規業者均已由其所轄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裁處。(編輯:管中維)1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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