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終三讀: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置入廣告
延宕三年的廣電三法今(18)天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表示,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置入廣告。此次新法修正內容例如將「購物頻道」納入管理,系統業者應該依據《衛星廣電法》取得執照才可以經營購物頻道。對於「分組收費」、「無線必載上架」、「黨政軍條款」等爭議,立法院表示先將沒有爭議的部分予以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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