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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研究所採購弊案 內賊勾結廠商詐百萬

2020-04-10 18:00:00 /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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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研究所採購弊案 內賊勾結廠商詐百萬
原能會核能研究所一名許姓助理研究員,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採購案中舞弊,透過不實驗收,共同使得標廠商「翔○公司」詐得不法財物達108 萬元。桃園地檢署今(10) 日偵查終結,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許姓助理研究員,及翔○公司蔡姓負責人、戴姓經理及黃姓員工等人。 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核研所)的42歲許姓助理研究員,在負責2017、2018年度的「069館轉譯實驗室潔淨室例行環境清潔作業程序及TAB調整」案時舞弊。在得標該案的「翔○公司」並未履約的情況下,許姓助理研究員就驗收通過,讓翔○公司得手共108萬元。

偽造驗收紀錄 得標公司「免履約」直接領錢

檢方說明指出,依照標案契約,翔○公司必須履行相關的清潔消毒作業、以及提供無菌衣組等內容,但負責的許姓助理研究員兩年來都未通知該公司執行相關作業,直到該案驗收前,才以電子郵件通知翔○公司提供相關文件及統一發票,該公司負責人蔡○霖則指示經理製作不實送貨單、交貨照片,偽造清潔維護單簽名等,送交給許姓助理研究員。 到了驗收當日,許許姓助理研究員即在驗收紀錄上寫下「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等文字,將相關不實文件送交主驗人及監驗人書面審核,製造驗收通過的假象。而不知情的主計人員也依程序核撥款項至翔○公司帳戶內。 檢方表示,雙方利用這樣的方式,先在2017年第1期標案詐取29萬7,000元、2017度第2期標案詐取31萬3,000元及2018年度標案詐取47萬元,合計共108萬元。

原來私下認識多年 涉貪污、偽造文書全被起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對許姓助理研究員及翔○公司蔡姓負責人、戴姓經理及黃姓員工等人提起公訴。 許姓助理研究員的丈夫,與蔡姓負責人是國中同學,兩人相識多年,疑似因此才會協助廠商。檢方指出,由於許、蔡、戴3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蔡男也主動繳回不法所得108萬元,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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