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注意!教育部:宿舍居家檢疫學生外出將開罰
教育部日前宣布,全台大專院校延至3月2日開學,教育部昨(6)日通知各校,具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如果在宿舍「居家檢疫」,校方應負起責任照顧生活所需,並告知該生不可擅自外出,否則當事人會被罰款1萬到15萬元。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擴散,教育部3日下午邀請各校校長召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專校院管理計畫研商會議」,會議上有共識全台大專院校延至3月2日開學為原則,教育部説明同意延後開學,但行事曆仍要排18週,如只上16週,要把第17、18週於之前上課補課的情形填表說明清楚。
學生在宿舍居家檢疫 校方要負責協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自2月6日起,入境民眾如有中港澳旅遊史,需列入居家檢疫對象,但有申請獲准至港澳返國者,須自主健康管理14天,居住地在中國各省市之中國人暫緩入境。 其中也有不少學生被列入管制對象,部分學生由大學安排在宿舍追蹤管理。教育部昨日晚間再次通報各校,學生如果必須在校內「居家檢疫」,校方所安排的宿舍,必須與其他無中港澳旅遊史的學生隔離。需要居家檢疫者應分開居住,共同生活空間也要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例如配戴口罩,人與人間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等。防疫是國安問題! 居家檢疫外以重大刑案規格辦理
教育部提醒,居家檢疫學生在宿舍不能外出,校方要負責提供學生在日常生活上必要的協助,如餐食。教育部也提醒,居家檢疫者不可逕自外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否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也呼籲,防疫是國安問題,居家檢疫人士都必須要自律,若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置。徐國勇指出,目前需要居家檢疫的民眾,都是由地方民政系統的里長及村里幹事每日聯繫、確認他們身體狀況。但如果該隔離、檢疫的民眾失聯,警政單位會立刻投入,將以「重大刑案」規格全力搜尋相關人士,如果違反規定即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辦理。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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